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181二

高雄市大社區大安段40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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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
保證金:
10
總坪數:
1.6
坪單價:
30.8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總現值:
17.4 萬
拍後增值:
-3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住二)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社區 大安段 400地號,面積 161 m2,持分 2/60,50 萬
(住宅區(住二) )
法院筆錄 (9)
2.
如備註。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標標的土地(所有權人為林郁雯)於民國114年1月17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00地號土地上有建物乙棟,門牌為高雄市大社區大社路35之3號;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標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400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400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社區 大安段 400地號
161 m2 × (2/60) × 32,377 元 - 50 萬元
= -3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1拍 點交
19.3 坪 / 470 萬
2026/8/5
3拍 不點交
92.6 坪 / 595.9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2.6 坪 / 25.9 萬
2026/7/29
2拍 不點交
4.1 坪 / 48 萬
2026/8/19
3拍 部分點交
31.9 坪 / 6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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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39.2 坪 / 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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