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10日現場履勘674號建物,債務人未到場,由到場第三人雷文赫開鎖。該建物已斷電,三樓往四樓與四樓往五樓的樓梯間有滲水痕跡,四樓牆壁多處有漏水痕跡。
2.
二及三樓尚有辦公桌椅等設備。又本院依債權人代理人聲請,另於同年3月20日到場履勘621─2號建物,該建物外觀有多處裂縫。一樓牆壁有裂痕,一樓空間無連通,作為倉庫堆放物品、冷凍庫及機具;一樓後方有四道鐵門,因無電力無法開啟;二樓天花板有部分水泥剝落,鋼筋露出,牆壁、柱子多處裂縫,並堆放機具及雜物;三樓整層有連通,堆放雜物;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表示,朝陽段
4.
2建號裕祐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裕祐漁業)及621─3建號林○地分別所有之建物,裕祐漁業係與林○地共同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承租
5.
762地號土地,倘拍定後,拍定人應會同共同承租人林○地向出租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理過戶換約。本件拍定後依債務人占有使用狀況點交。惟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編號3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
8.
760地號土地15‧6平方公尺(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11.
本件勘估標的據陳稱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