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114年2月13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為自住使用,地下三層有編號69號停車位(機械 式),建物並無漏水,地震、火災受損亦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本院114年12月15日履勘時 亦同,債務人並稱並欠繳管理費約3萬元。本件標的為屋齡約29年之鋼筋混凝土27層建物之第23 層,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附近交通方便,就學尚可,為新舊混合社區,以上資訊供投標人 參考。
7.
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