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1月18日現場查封時,本件查封標的房屋外觀懸掛「神農蔘藥行」招牌營業使用,債務人派維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蔡○燄在場表示1463建號及1456建號建物之3樓會漏水,房屋無車位,2樓均為沱江街19號,作為藥材冷凍庫使用,沱江街21號後方有貨梯可達3樓,另
2.
1455建號管理費一起繳納,2個月管理費新台幣2,468元,
3.
1456建號管理費一起繳納,2個月管理費新台幣5,246元,另表示於前屋主使用期間,沱江街21號1樓曾發生達盛昌有限公司之員工坐在椅子上往生情形,惟不確定是否為非自然死亡情事,又本件標的房屋3樓有明顯龜裂及壁癌情形,另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20─1地號土地為本件查封房屋所屬大樓之坐落部分基地,且查封房屋有增建;再據第三人百草企業有限公司、神農蔘藥有限公司於114年11月28日共同具狀表示,本件拍賣標的不動產原均為派維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達盛昌有限公司承買,且承買前達盛昌有限公司為營利場域美觀,已將沱江街19號1樓、21號1樓隔間牆及15號3樓、19號3樓、21號3樓隔間牆均拆除打通,派維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買後予以維持原狀,並於19號1樓、21號1樓加裝約10坪冷凍庫設備,供作第三人百草企業有限公司、神農蔘藥有限公司作為冷凍庫使用,而15號3樓、19號3樓、21號3樓及19號2樓,派維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買後亦於該處共100餘坪加裝冷凍庫設備供派維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藥材冷藏之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本件標的現由第三人神農蔘藥行、百草企業有限公司、神農蔘藥有限公司使用,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六、編號
6.
1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