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別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13─21地號為屋旁空地,有鄰屋增建占用;13─16地號為巷道,拍定後不點交。
6.
13─16地號作為巷道使用,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依目的性限縮解釋,13─16地號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13─21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13─21地號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六、本標別土地均為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之「住一」第一種住宅區,基準建蔽率為「住一」60%,基準容積率為「住一」180%。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