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5光2118

桃園市蘆竹區文新段42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1.4
  • 11 點閱
  • 0 列管
  • 2026/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27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4
保證金:
6.3
總坪數:
6.8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6.8 坪
總現值:
23.1 萬
拍後增值:
-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蘆竹區 文新段 426地號,面積 179.6 m2,持分 2/16,31.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據本院民國115年3月20日查封筆錄所載,地政人員指稱拍賣土地上有墳墓,旁 邊為田地,雜草叢生。惟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及於地上物,其使用土 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用情形以鑑界為準,拍定人於拍定後不得向本院聲請遷 離其上占用之物,其土地與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 自行注意。復依本件鑑定報告記載拍賣土地現況有兩座祖墳坐落,附近公共設 施貧乏,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請求減少拍賣價 金或撤銷拍定。又因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分管約定及債務人現實 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而土地使用之管制規 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有徵收或協議價購等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 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 銷拍定。
9.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買,但符 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者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 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 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 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10.
本件拍賣土地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及使 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又土地如經地政機關 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 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 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 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蘆竹區 文新段 426地號
179.6 m2 × (2/16) × 10,300 元 - 31.4 萬元
= -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6
1拍 點交
27.7 坪 / 1,520 萬
2026/8/5
特拍 不點交
31 坪 / 356.2 萬
2026/8/5
2拍 點交
3.5 坪 / 107.5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10.9 坪 / 146.2 萬
2026/8/6
1拍 不點交
5 坪 / 188 萬
2026/8/12
2拍 點交
28.4 坪 / 728 萬
2026/7/29
2拍 點交
27.7 坪 / 2,080 萬
2026/8/6
2拍 不點交
28.5 坪 / 676 萬
2026/7/30
3拍 點交
31.5 坪 / 972 萬
2026/7/29
5拍 點交
32.4 坪 / 568.1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桃園市蘆竹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