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編號1土地為魚塭並有數 棟鐵皮屋坐落,其中一棟寫有永春塭、應為工寮,土地範圍遼闊,須以實際情形為準;編號2土地部trial旁水溝;編號3土地上有魚塭、建物;編號4土地為魚塭,上有鐵皮屋;編 號5土地與編號3土地相連,為魚塭、建物;編號6土地為魚塭、有鐵皮屋;編號7土地與編 號
4.
10土地相連為魚塭,上有鐵皮屋、建物;編號9土地為魚塭;編號11 土地為雜草空地;編號12土地部分為魚塭、部分溪流,上有建物;編號13土地部分魚塭、上 有建物;編號
5.
15土地為魚塭,上有鐵皮屋;編號16土地部分樹林及部分溪流;編號17 土地為樹木;編號18土地部分為樹木、部分溪流。又據鑑價報告所載,編號1土地現況為魚 塭及部分雜木、建物,編號
10.
17土地為道路用地,另拍賣土地部分為裡 地,請投標人注意。惟本件拍賣土地面積較大,實際使用情形、其上魚塭、鐵皮屋、建物等坐 落權源及土地上是否有其他建物、墓碑等占用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投標人應自行 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