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拍賣之土地均為都市計畫住宅區。
5.
據查封筆錄、鑑定報告記載:拍賣之660地號土地為家天下公寓社區建築群(含244建號建物)之基地,部分為魚池(原游泳池)為公設。拍賣之637─4地號土地為空地、種植短期作物。拍賣之668地號土地為空地及公設。拍賣之244建號建物為公寓,一樓雨遮、廚房後方、一樓房間後方、樓中樓(夾層)木製及鋼骨構,均為增建(經編定為244─1建號)。拍賣之標的屬於社區大樓產品。債權人代理人表示:拍賣之土地為共有人使用。債務人表示:拍賣之建物為其所有,目前閒置無人使用,無出租,沒有停車位,管理費約每月1,200元,無海砂、輻射及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8.
668地號土地、409建號建物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為公寓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公共設施建物,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9.
拍賣之244─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六)債務人積欠大樓管理費用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
10.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