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土地經本院105年6月24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係位於原基 隆市仁愛區崇安街86巷2號建物之基地,現已無建物,為空地。
3.
復經本院於115年4月16日履勘,地政人員指稱,標的為位於基隆市仁愛區 崇安街86巷4號房屋右側空地,上有鐵絲網,並掛有門牌(基隆市仁愛區崇安街 86巷2號),現為空地無建物,有雜草紅磚,無第三人占有使用。
8.
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土地使用分區:商業區。 六、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 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