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5溫4498

苗栗縣苗栗市文新段16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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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0萬
保證金:
30萬
總坪數:
59.7坪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59.7 坪
總現值:
69.1 萬
拍後增值:
-8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苗栗市 文新段 162地號,面積 1,973 m2,持分 1/10,15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民國115年4月2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為雜草及數顆果 樹。
3.
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 訴訟解決。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又前開規定之承租人, 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其優先購買 之次序如下:
9.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10.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11.
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12.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3.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苗栗市 文新段 162地號
1,973 m2 × (1/10) × 3,502 元 - 150 萬元
= -8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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