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戊16600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段70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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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8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
保證金:
7.2
總坪數:
25.1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5.1 坪
總現值:
22.4 萬
拍後增值:
-1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新豐段 701地號,面積 2,324 m2,持分 1/28,3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2)
2.
本件拍賣標的701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雜林、雜草地;另旁有一門牌新 豐鄉新豐村紅毛36-2號(臨)建物,惟有無占用到701地號不明,應經實際測量始 能得知。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4.
依謄本所示,本件701地號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 中,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應買人日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要求撤拍。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 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 意。
9.
本件拍賣標的為農地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 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
10.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11.
共有土地 現耕之他共有人。
12.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編定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係屬農業發展 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 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
13.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 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 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14.
以上情形如有爭議須訴訟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15.
本件標的有無經協議價購或徵收等情事不明,請由應買人自行與相關單位 洽詢。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新豐段 701地號
2,324 m2 × (1/28) × 2,700 元 - 36 萬元
= -1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9
1拍 不點交
11.4 坪 / 688 萬
2026/9/23
1拍 不點交
2.9 坪 / 40 萬
2026/9/23
1拍 點交
4 坪 / 80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19.6 坪 / 150 萬
2026/10/2
特拍 不點交
34.7 坪 / 1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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