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民國114年7月28日前案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752地號 土地為田地,現為休耕狀態。債權人於114年8月11日前案陳報752地號土地位於 門牌號碼芎林鄉柯子林26號建物旁,無種植情形。又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23日 本案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752地號土地其上有稻作,該土地位於 門牌號碼芎林鄉柯子林26號建物附近。債權人於115年6月29日本案陳報752地號 土地未臨路。本件土地之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另土地上倘有作物亦非本件拍 賣範圍,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4.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 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