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9號標的經114年12月24日、115年4月8日查封後,多次履勘均無法入內,大 樓管理員稱,標的無人居住使用,至115年6月25日經聯繫債務人詹坤穎家屬,由管理室取得鑰 匙是能入內履勘,經檢視2建物相通,屋內已斷水斷電,有家具及物品散落,19號大門已被封 住,客廳改裝為餐廳、廚房,僅能由17號大門進出,屋況良好,另有2機車位,屋內無漏水或火 災受損痕跡。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為屋齡約10年14層住宅大樓之第13樓,位於市中心,發 展成熟,公共設施已規劃完成,人口穩定成長,附近有醫院、銀行、超市,需自備交通工具, 運輸條件普通,經詢問鄰居,並無非自然死亡事件發生,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8.
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