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鑑價報告記載,拍賣土地相鄰且未臨 路,出入須經由鄰地,現況為種植數顆果樹、雜草及水泥空地。且係拍賣不動 產之應有部分,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6.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彰化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 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7.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因土地訂為合併拍賣,共有 人如欲主張土地優先承買權,即應依拍賣條件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買 受,惟拍定人仍須就其餘部分應買。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