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006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302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15年3月17日現場勘測時,目前由債務人占有使用,屋內堆滿大量雜物,僅能容納二人出 入。因雜物堆疊遮蔽視線,無從判斷屋內牆壁是否有嚴重漏水或地震受創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 事。債務人稱未居住於此,目前作為倉庫堆放個人物品,屋內鼠患猖獗,有數條電線被咬斷, 某些插座無法使用。暫編11221建號建物為屋內夾層。有配附編號90號之停車位,目前出借予鄰 居無償使用。115年3月11日第三人心居易社區管理委員會總幹事李○芸具狀陳報,債務人自113 年5月起至115年3月,共23個月之管理費45,517元未繳納,心居易社區管理委員會已對債務人積 欠之管理費取得確定判決,債務人積欠之管理費仍持續增加中。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暫編11221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 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5.
暫編11221建號建物,115年4月16日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函復,如其欠缺合法範疇 之依據,且經核屬違章建築者,權利人應自行承擔相關之拆除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6.
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10.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