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物10581

高雄市路竹區大社路450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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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1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80萬
保證金:
56萬
總坪數:
46.4坪
坪單價:
6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46.4 坪
總現值:
萬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43.4 坪
附建坪:
3 坪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路竹區大社路450號,建號 2350,持分 1/1,280 萬
一層:40.66二層:53.26三層:49.56合計:143.48 陽台3.7平方公尺,門廊6.22平方公尺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3月16日查封時,依稅捐人員所確認之建物,其門口未懸掛門牌,惟有用 油漆筆寫「450」。又據債權人於民國115年3月23日具狀陳報稱,本件標的為三層樓之透天厝, 其電表已被拔除,早已無人居住;又因前案曾多次執行,均為無人居住之狀況。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請投標人注意。又該建物占用東安段
8.
718地號土地,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其使用權源 不明,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行處理。另本件建物若經建物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 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六、本件僅拍賣建物(稅籍編號:
9.
,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又土地所有權 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建物有優先購 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 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0.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坐東朝西,出入口面向約2.5公尺之現行道路,臨街面正面寬度 約4.2公尺寬,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鄰近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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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53.2 坪 / 1,040 萬
202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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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6 坪 / 3,6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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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62.8 坪 / 1,0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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