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件拍賣建物1樓前、後有增建,2樓後陽台改為廁所,3樓陽台改為室內空間,尚無顯著資 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嚴重漏水 等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
5.
據債務人家屬在場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惟應買人 仍應自行查明,如其所述屬實,拍定後得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 交。
10.
其他事項:1013-1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 除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