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5曾25238

新竹縣竹北市華興段21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9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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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3萬
保證金:
58.6萬
總坪數:
9.8坪
坪單價:
30萬/坪
持分地坪:
9.8 坪
總現值:
153.9 萬
拍後增值:
-13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華興段 216地號,面積 32.3 m2,持分 1/1,293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大部分為新竹縣竹北市華興 街173巷巷道之一部,其餘部分為水泥空地,現堆放鐵架及雜物。應買人請自行 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9.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0.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
11.
。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華興段 216地號
32.3 m2 × (1/1) × 47,700 元 - 293 萬元
= -13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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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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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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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部分點交
46.6 坪 / 81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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