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1嘉134037

高雄市苓雅區廣東二街137巷25號3樓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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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9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49.4
保證金:
9.9
總坪數:
4.3
坪單價:
11.4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公告建坪:
4.3 坪
總現值:
32.4 萬
拍後增值:
-1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4.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林興段 588地號,面積 2,584 m2,持分 103/50000,44.7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高雄市苓雅區廣東二街137巷25號3樓,建號 1754,持分 1/5,4.7 萬
3層:71.33合計:71.33 (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28,總底價 96.1萬,保證金 19.3萬,坪單價 22.3萬/坪,流標
2拍,2024/1/25,總底價 76.9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17.8萬/坪,流標
3拍,2024/2/22,總底價 61.6萬,保證金 12.4萬,坪單價 14.3萬/坪,流標
應買,2024/2/29~2024/5/28,總底價 61.6萬,保證金 12.4萬,坪單價 14.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112年8月28查封時大門外未懸掛門牌,債權人代理人稱房屋為債務人大哥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 住該址。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優先承買:拍賣應有部分,1754建號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應就本件標的合併買受。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 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4.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拍 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 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5.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林興段 588地號
2,584 m2 × (103/50000) × 60,920 元 - 44.7 萬元
= -1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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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坪 / 19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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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
2拍 不點交
1.8 坪 / 32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41.5 坪 / 1,2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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