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1年6月8日查封,地政人員指稱1018地號土地為西大路135巷10弄之巷道。112 年10月23日履勘,地政人員指稱1018地號土地為西大路135巷10弄巷道。以上等 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分管約定不明, 且現況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4.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分甲至丙標,分別標價、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於核發權利移 轉證書前,本院亦得撤銷。
5.
依前案鑑估報告所附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 所載,101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備註:「是否為現有道路 應依現地指示建築線為準」。惟實際有無異動,仍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 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為準。
6.
本標次土地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等,請 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注意查證,並自行承擔日後之使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