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菊73497

高雄市美濃區崇雲段61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得標 300.0099萬
300
  • 139 點閱
  • 2 列管
  • 2024/3/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0
保證金:
60
總坪數:
96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96 坪
總現值:
183.7 萬
拍後增值:
-11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崇雲段 611地號,面積 1,904.7 m2,持分 1/6,30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12,總底價 375萬,保證金 75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本件於民國112年12月2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土地上有一個三合院 (左側門牌為中興路一段926號)及一棟2層樓房(門牌為中興路一段920號),其餘 為空地及部分為果樹。債務人劉敏正於民國113年1月8日具狀陳報,標的土地上之兩棟建物,門牌號碼926號及920號使用土地權源係依所有權,其上並無租賃 關係存在。惟實際使用及建物、作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 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 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坐落之建物門牌號碼中興路一段926 號、920號,均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查明拍定後所生之 法律關係。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 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 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 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6.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之作物等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請投 標人注意。土地其上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 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 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7.
據土地謄本所載,本件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能辦理分割,且已提供興 建農舍,請投標人注意。
8.
依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3年1月5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242635200號 函,標的土地(重測前:中壇段1498地號),領有
9.
美鎮建字第05024號使 用執照,部分屬建築基地範圍。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未繳納之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 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 人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崇雲段 611地號
1,904.7 m2 × (1/6) × 5,788 元 - 300 萬元
= -116.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不點交
20.2 坪 / 123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40.9 坪 / 120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48.2 坪 / 272.8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4 坪 / 12 萬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18.5 坪 / 61.6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5.5 坪 / 25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18.7 坪 / 27.2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54.1 坪 / 72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16.7 坪 / 48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16 坪 / 58.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美濃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