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3橋金職申427一

高雄市大樹區水廠段16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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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
保證金:
1.1
總坪數:
3.7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3.7 坪
總現值:
6.1 萬
拍後增值:
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水廠段 161地號,面積 892.1 m2,持分 1/72,5.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2/31,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5/2/12,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5/3/12,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應買,2025/3/17~2025/6/16,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4拍,2025/4/23,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標標的土地於民國96年3月16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161地號土地上部分為共有人所有之房屋、部分為空地種植樹木。執行法院復於民國113年9月18日再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1地號土地上有建物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標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161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16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7.
本標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水廠段 161地號
892.1 m2 × (1/72) × 4,900 元 - 5.2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60.4 坪 / 310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41.2 坪 / 100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9 坪 / 44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596 坪 / 2,09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3.4 坪 / 32 萬
2025/6/25
3拍 點交
127.5 坪 / 860.8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27.1 坪 / 160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5 坪 / 58.2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1,371.2 坪 / 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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