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春122824一

高雄市林園區廣應段46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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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18 ~ 2025/07/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8
保證金:
5.8
總坪數:
6.7
坪單價:
4.3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總現值:
37.8 萬
拍後增值:
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廣應段 465地號,面積 18.6 m2,持分 1/1,22.4 萬
2.
高雄市 林園區 廣應段 539地號,面積 14.7 m2,持分 1/4,6.4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2/13,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2拍,2025/3/13,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3拍,2025/4/10,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8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停拍,2025/5/1,停拍
法院筆錄 (8)
1.
依113年11月20日執行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稱:465地號土地為門牌「王公 一路23號」建物前之道路用地;539地號土地為門牌「王公一路39巷
2.
28號」 建物後方之土地,其上有鐵皮屋坐落。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僅就土地部分查封拍賣,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六、上開不動產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 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 不予拍定。
5.
539地號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 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 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明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 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 理工程受益費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廣應段 465地號
18.6 m2 × (1/1) × 17,000 元 - 22.4 萬元
= 9.2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廣應段 539地號
14.7 m2 × (1/4) × 17,000 元 - 6.4 萬元
= -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部分點交
64.6 坪 / 1,420 萬
2025/8/6
1拍 點交
64.7 坪 / 535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9.8 坪 / 220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47.7 坪 / 128.1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3.2 坪 / 75.6 萬
2025/8/21
3拍 不點交
30.7 坪 / 213.9 萬
2025/8/7
2拍 部分點交
92.1 坪 / 1,744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6.9 坪 / 22.4 萬
2025/8/21
其他 點交
29.9 坪 / 59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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