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71地號土地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到場指界,據地政人員稱,地上坐落 門牌號碼為台北市大安區臨江街40巷26弄5號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目測為 二層樓建物,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區(特)(遷);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佔用問題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 意。
2.
本件土地上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由拍定人自理。建物所有權人如 能提出證明文件以釋明其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基地出賣時,地上權 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或民法第426之2第1項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 之權」之優先承買權時,則得優先承買;惟如有爭議,需另以訴訟解決 之。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