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57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之家人居住,內有水平增建,現作廚房使用。另3206建號建物因未 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屬 違建,得標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風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2.
402地號土地為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72巷10弄9號前方之道路用地,無建物佔用。
3.
拍賣標的經查詢台灣凶宅網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惟建物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 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