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聖8904

新竹市竹光路184巷8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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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747.5
保證金:
149.5
總坪數:
315.5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315.5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65.8 坪
附建坪:
49.8 坪
其他內容:
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新竹市竹光路184巷8號,建號 暫編7035,持分 1/1,747.5 萬
1層:830.122層:48.43合計:878.55 雨遮164.57,及一切附屬建物 (鋼骨造、2層)
拍賣紀錄 (2)
1拍,2025/3/12,總底價 1,168萬,保證金 233.6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2拍,2025/4/16,總底價 934.4萬,保證金 186.9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現場履勘時,現場無人在場。惟據債權人陳報,拍賣之建物係由第三人捷 晴有限公司向鼎莊貿易有限公司承租使用(據鑑價報告記載,係作廚具經銷倉庫使用),租期 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月租八萬元,按月給付。經執行人員函詢建物坐落基地所 有權人後,361-1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稱年代久遠,無法提出證據,需重新鑑界;360-1地號土地 所有權人及360-
2.
363-18地號土地管理者稱建物係無權占用土地;362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則提 出土地租賃契約影本1份,然土地承租人並非債務人,而係前述建物出租人鼎莊貿易有限公司法 定代理人。此租約租期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月租六萬元,每三個月繳納一次。 又依前案(106年度司執字第30334號)拍賣公告記載,於104年3月26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債務 人公司法定代理人在場稱,有月台之建物部分(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係由地主葉○○搭建,鋼 架倉庫部分(即本件拍賣之建物)為債務人搭建,作倉庫使用,債務人向地主租地建屋時曾約 定建物使用一定年限後歸地主所有等語。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3.
建物如因地上權、典權或租賃關係而使用基地,於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時,基地所有權 人對建物有優先承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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