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儉25623乙

基隆市七堵區友一段60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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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4 ~ 2025/08/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2
保證金:
3.3
總坪數:
10.1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10.1 坪
總現值:
14.4 萬
拍後增值:
-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一段 607地號,面積 267 m2,持分 1/8,16.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8,總底價 22.3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5/4/15,總底價 19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3拍,2025/5/13,總底價 16.2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30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據到 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607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七堵區華新一 路125號房屋西北方約264公尺處,無路可達且為雜木林。」等語。
3.
依據民國113年12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 地保育區之丙種建築用地,經濟發展情況劣,大眾運輸條件欠佳,公設實施程 度劣」等語。
4.
本件乙標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承買 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 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 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執行標的按甲標、乙標、丙標、丁標、戊標順序依序開標,倘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全部之執行費用、土地稅、土地增值稅、相關稅費及本件 (含併案、參分)債權額全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本院亦將 職權撤銷拍定,返還原繳價金予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於應買前詳加注 意。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友一段 607地號
267 m2 × (1/8) × 4,300 元 - 16.2 萬元
= -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2拍 不點交
115 坪 / 66.6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59.3 坪 / 54.9 萬
2025/7/2
2拍 點交
74.9 坪 / 1,287.9 萬
2025/7/8
3拍 不點交
1.5 坪 / 16.2 萬
2025/6/24
3拍 不點交
2.7 坪 / 4.1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158.6 坪 / 138.8 萬
2025/6/18
3拍 點交
161.2 坪 / 128.2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37.7 坪 / 34.2 萬
2025/6/18
3拍 點交
29.8 坪 / 26.1 萬
2025/6/17
特拍 不點交
151.7 坪 / 8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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