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未8

高雄市苓雅區林德官段1154-1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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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3.2
保證金:
82.6
總坪數:
7.7
坪單價:
53.8萬/坪
持分地坪:
7.7 坪
總現值:
408.6 萬
拍後增值:
-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林德官段 1154-13地號,面積 827 m2,持分 307/10000,413.2 萬
(第四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5,總底價 807萬,保證金 161.4萬,坪單價 105.1萬/坪,流標
2拍,2025/3/26,總底價 645.6萬,保證金 129.1萬,坪單價 84.1萬/坪,流標
3拍,2025/4/23,總底價 516.5萬,保證金 103.3萬,坪單價 67.3萬/坪,流標
應買,2025/4/28~2025/7/27,總底價 516.5萬,保證金 103.3萬,坪單價 67.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於113年8月13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標的為和平一路215號等建物基地使用;另據鑑價報告稱本件標的現況上為和平一路215號集合住宅建物(長青大廈);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六、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5.
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第4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依前項規定有分離出賣之情形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前項情形,有數人表示優先承買時,應按專有部分比例買受之。
6.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林德官段 1154-13地號
827 m2 × (307/10000) × 160,921 元 - 413.2 萬元
= -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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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4
1拍 點交
166.6 坪 / 1,7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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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3.6 坪 / 650 萬
2025/7/8
2拍 點交
85.8 坪 / 8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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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8.7 坪 / 1,469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8.8 坪 / 28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09.3 坪 / 3,5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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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4 坪 / 138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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