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水17789

高雄市前鎮區愛群段288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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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7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0
保證金:
104
總坪數:
23.6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23.6 坪
總現值:
902.8 萬
拍後增值:
38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前鎮區 愛群段 2882地號,面積 465 m2,持分 4/48,240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前鎮區 愛群段 2910地號,面積 473 m2,持分 4/48,280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7/10,總底價 650萬,保證金 130萬,坪單價 27.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113年4月16日查封暨指界時,編號
2.
2土地現供道路使用(林森三路193巷)。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優先承買: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對拍賣標的物有優先購 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需就其擁有 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 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 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5.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 坐落基地權源、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 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前鎮區 愛群段 2882地號
465 m2 × (4/48) × 111,955 元 - 240 萬元
= 193.8萬元
2.
高雄市 前鎮區 愛群段 2910地號
473 m2 × (4/48) × 118,975 元 - 280 萬元
= 1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0.4 坪 / 19 萬
2025/7/30
1拍 點交
67.4 坪 / 1,200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108.5 坪 / 1,228.9 萬
2025/8/13
2拍 點交
77.1 坪 / 1,852 萬
2025/8/21
2拍 點交
44.3 坪 / 752 萬
2025/8/14
2拍 點交
28.7 坪 / 768 萬
2025/8/6
3拍 不點交
8.8 坪 / 179.2 萬
2025/8/13
2拍 不點交
0.3 坪 / 9,040 萬
2025/7/30
1拍 不點交
2.2 坪 / 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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