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113年5月24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標的為自住使用,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亦 無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嗣本院於113年7月15日履勘測量,標的
3.
五樓為增建,五樓有佛 堂。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為屋齡約49年鋼筋混凝土造3層樓透天厝,近衛武營園區,未來依 現況普通發展,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8.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 意。 六、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