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吉8973

高雄市前鎮區崗山東街34號4樓

其他 不點交 待拍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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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60
保證金:
32
總坪數:
10.1
坪單價:
15.8萬/坪
持分地坪:
1.2 坪
公告建坪:
10.1 坪
總現值:
25 萬
拍後增值:
-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5.3 坪
附建坪:
0.7 坪
公設坪:
4.1 坪
公設比:
40.4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1層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前鎮區 瑞隆段二小段 107地號,面積 2,887 m2,持分 1210/866100,70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前鎮區崗山東街34號4樓,建號 2005,持分 1/3,50 萬
四層:52.51合計:52.51 陽台7.38 (11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之第4層)
2.
高雄市前鎮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2059,持分 30/10000,40 萬
共同使用部分:4505.83合計:4505.83
拍賣紀錄 (1)
其他,2025/8/13,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5.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6月4日查封時,債務人之胞弟兼房屋共有人在場表示,房屋目前由 其與父親共同居住,管理費每月新台幣1,335元,房屋無附車位,並稱房屋無漏水亦無發 生過非自然死亡情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標的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房屋共有人對該本件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又如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連同合併拍賣之其他標的一併購買。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 益費繳清事宜。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 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前鎮區 瑞隆段二小段 107地號
2,887 m2 × (1210/866100) × 62,000 元 - 70 萬元
= -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7
1拍 點交
49.6 坪 / 1,510 萬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14.5 坪 / 220 萬
2025/9/10
1拍 點交
69.2 坪 / 867.8 萬
2025/9/10
1拍 點交
22.1 坪 / 400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36.6 坪 / 2,010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3.4 坪 / 40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50.2 坪 / 590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12.8 坪 / 5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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