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114年9月18日查封時,標的無人在家,經開鎖入檢視,係有人居住,債權人代理人稱,鄰 居表示為共有人居住使用中,依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為屋齡約40年之鋼筋混凝土5層樓公寓之 第3層,鄰近五甲國小,現場有門禁但無管理人員,並無明顯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或非 自然死亡情形,依照社區整體現況,屋內格局方正,以上資訊供投標人參考。
3.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 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4.
拍賣標的有無輻射、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原因或其他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者,本院於查封時調查結果如上開使用情形所載,如有無從查知之情 形,請投標人於投標前注意並自行查明。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