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不動產經本院於114.11.3現場執行,債務人均不再場,大門未關,債權人表示已詢問 鄰居,目前由第三人鍾○○居住使用。經執行人員入內察看,屋內無漏水,但有壁癌,壁紙剝 落情形。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 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現由第三人無償借用中,期間不定期,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為變賣共有物程序,依法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共有人願優先承買時,以 抽籤決定買受人。但如本院開標時,由共有人得標拍定,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本院不 再通知優先承買,請投標人及共有人特別注意。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