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不動產經本院於115.3.19現場執行,大門及內門均未鎖,屋內已斷水斷電,擺放一般 生活器具、家具、電器等,屋內四處積塵厚重,牆面斑駁髒污,目視已有壁癌,二樓房間木作 天花板塌陷,牆上日曆停留於2021年7月,全屋顯然已數年無人居住。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 六、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 注意。
8.
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各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均行使優先 承買權,依法將以抽籤決定。但如共有人是參與公開拍賣程序而得標,將不再通知其他共有人 行使優先承買權,請共有人特別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