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助良4543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二路390巷13弄7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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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94.9
保證金:
19
總坪數:
7.6
坪單價:
12.5萬/坪
持分地坪:
3.4 坪
公告建坪:
7.6 坪
總現值:
74.1 萬
拍後增值:
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主建坪:
7.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林興段 1696地號,面積 57 m2,持分 1/5,73 萬
(第五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二路390巷13弄7號,建號 1076,持分 1/5,13.5 萬
1層:34.712層:34.71合計:69.42 (2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苓雅區同上建物門牌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2347,持分 1/5,8.4 萬
1層:13.632層:3.133層:38.91合計:55.67
拍賣紀錄 (2)
1拍,2026/1/21,總底價 148萬,保證金 29.6萬,坪單價 19.6萬/坪,流標
2拍,2026/3/4,總底價 118.4萬,保證金 23.7萬,坪單價 15.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114年6月9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共有人在場稱係債務人堂哥,目前自住;又本院於 114年9月11日執行時,共有人即債務人堂哥在場稱自住,二樓有壁癌情形;惟實際使用情形,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土地、建物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土地、建物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各對其有應有部分之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 共有人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拍定人 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4.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5.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林興段 1696地號
57 m2 × (1/5) × 65,000 元 - 73 萬元
= 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5
1拍 不點交
22.4 坪 / 412 萬
2026/4/16
1拍 點交
27.8 坪 / 570 萬
2026/3/24
2拍 點交
37.1 坪 / 576 萬
2026/3/25
1拍 點交
27.7 坪 / 579 萬
2026/4/9
2拍 點交
48.8 坪 / 1,048 萬
2026/4/9
3拍 點交
23.5 坪 / 230.4 萬
2026/4/16
2拍 不點交
96.8 坪 / 1,464 萬
2026/4/16
2拍 不點交
19.4 坪 / 640 萬
2026/3/25
2拍 不點交
30.2 坪 / 55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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