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祥21343

新北市汐止區合順街18巷8弄3號3樓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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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 2025/10/01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249
保證金:
49.8
總坪數:
9.2
坪單價:
27.2萬/坪
持分地坪:
3.7 坪
公告建坪:
9.2 坪
總現值:
77.6 萬
拍後增值:
-10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8.9 坪
附建坪:
0.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福興段 2315地號,面積 306.6 m2,持分 6/150,18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新北市汐止區合順街18巷8弄3號3樓,建號 4343,持分 6/15,63 萬
三層:73.41合計:73.41 陽台2.34 (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房)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7,總底價 386萬,保證金 78萬,坪單價 42.1萬/坪,流標
2拍,2025/5/19,總底價 310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33.8萬/坪,流標
3拍,2025/6/23,總底價 249萬,保證金 49.8萬,坪單價 27.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6月5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即共有人蘇○安在場,稱房屋係由第三人即共有人蘇○ 仁及其女兒居住,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上開不動產2宗公告應買。
3.
4343建號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 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 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4.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5.
應買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日至114年10月1日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福興段 2315地號
306.6 m2 × (6/150) × 63,300 元 - 186 萬元
= -108.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540.1 坪 / 984 萬
2025/7/30
2拍 不點交
63.1 坪 / 32 萬
2025/7/23
2拍 部分點交
82.6 坪 / 4,590.3 萬
2025/7/30
3拍 不點交
281.3 坪 / 270.1 萬
2025/8/4
2拍 不點交
19.9 坪 / 487.4 萬
2025/7/23
3拍 不點交
7.7 坪 / 11.5 萬
2025/7/23
2拍 點交
29.5 坪 / 85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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