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2064建號經本院於110年4月13日假扣押查封,地下一層為平面停車位,地下 二層為機械停車位,債務人所有之停車位為編號29號之地下二層機械式停車位,另據臺北市政 府警察局信義分局113年11月19日北市警信分刑字第113304480號函派員警訪查現況,稱目前並 無他人出租、占用情形。本件僅能以感應卡調取29號停車位,且無法進入第二層車位,故拍定 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停車位,類似區分所有建物可單獨使用,建物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 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