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3月11日查封時,債權人之代理人稱大樓已荒廢,無法登上二樓以上樓層,無從知悉現況。另據民國113年5月28日之鑑價報告所載本件21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商業區。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柒拾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794建號建物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其餘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