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83一

高雄市杉林區合森段91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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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9 ~ 2025/09/0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38.5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38.5 坪
總現值:
17.8 萬
拍後增值:
-4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合森段 913地號,面積 127.1 m2,持分 1/1,6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於民國113年7月8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重測前338─1地號土地其上有合森巷85號三合院東側一層磚造房屋,惟北側、西側三合院一層部分未坐落於該地,上開東側房屋無門牌。惟實際使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肆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合森段 913地號
127.1 m2 × (1/1) × 1,400 元 - 64 萬元
= -4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7.2 坪 / 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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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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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5
2拍 不點交
10 坪 / 10.4 萬
2025/7/15
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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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8
3拍 不點交
303.1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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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不點交
131.7 坪 / 18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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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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