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建物現場查封時,外觀呈現壁癌漏水、天花板等室內設施陳舊破損,無後門,雜置物品等 整體維護狀況不佳等狀況。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 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尚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之外觀,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出價總額最高者得標(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統計總 金額)。
4.
7412建號建物為增建部分,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 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 險,請應買人評估注意。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本 件拍賣建物維護狀況不佳,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賣物相關實況,不得嗣後向本院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