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民國112年8月10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854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汐止區秀山路174巷1號建物東南方約205公尺之雜木林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以上不動產公告應買三個月,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意買受者,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