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70一

高雄市苓雅區福裕段36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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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 ~ 2025/09/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2
保證金:
4.2
總坪數:
1
坪單價:
21.9萬/坪
持分地坪:
1 坪
總現值:
35.9 萬
拍後增值:
1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福裕段 365地號,面積 80 m2,持分 1/25,21.2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6,總底價 33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34.1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27.3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21.2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2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1月28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為四維一路260號房屋座落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本件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壹萬貳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且本件拍定後應由拍定人另自行與建物所有人依法處理其上建物使用該等土地之法律關係,請投標人注意。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建物之所有人有優先承購權,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8.
請應買人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並自行查明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上開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福裕段 365地號
80 m2 × (1/25) × 112,131 元 - 21.2 萬元
= 1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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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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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5
2拍 點交
42.5 坪 / 68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7.1 坪 / 30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8.7 坪 / 1,469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209.3 坪 / 3,5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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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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