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114年5月20日查封時,聲請人在場稱無人居住使用,經檢視為公寓有三房一廳三衛浴, 有增建,無停車位,有漏水情形,因頂樓加蓋致客廳及陽台之天花板崩塌,有壁癌;惟實際使 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執行名義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判決,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 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