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未217

高雄市苓雅區正福段25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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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3
總坪數:
0.3
坪單價:
24.4萬/坪
持分地坪:
0.3 坪
總現值:
9.3 萬
拍後增值:
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正福段 254地號,面積 12.1 m2,持分 1/14,6.4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3,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38.2萬/坪,流標
2拍,2025/9/24,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3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106年4月27日假扣押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明:254地號為道路,位於苓雅區福德二路301號房屋前方。111年12月22日履勘時依地政人員指明:254地號現為苓雅區福德二路301號房屋前方之道路,供通行使用。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優先承買: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承買權。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拍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5.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苓雅區 正福段 254地號
12.1 m2 × (1/14) × 108,000 元 - 6.4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20.8 坪 / 420 萬
2025/10/22
1拍 點交
35.4 坪 / 927 萬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25.6 坪 / 670 萬
2025/10/29
1拍 點交
79.6 坪 / 1,685 萬
2025/10/29
1拍 不點交
109.3 坪 / 3,648 萬
2025/10/8
1拍 不點交
8.3 坪 / 130.8 萬
2025/10/23
1拍 點交
21 坪 / 380 萬
2025/10/15
1拍 點交
22.2 坪 / 630 萬
2025/10/9
1拍 不點交
36 坪 / 670 萬
2025/10/21
1拍 不點交
80.9 坪 / 1,7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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