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慎102670一

新北市汐止區姜子寮段石壁子小段37-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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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3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7
保證金:
18
總坪數:
186.3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86.3 坪
總現值:
73.9 萬
拍後增值:
-13.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汐止區 姜子寮段石壁子小段 37-3地號,面積 1,886 m2,持分 2/15,3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汐止區 姜子寮段石壁子小段 37-4地號,面積 2,556 m2,持分 2/15,4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新北市 汐止區 姜子寮段石壁子小段 37-10地號,面積 176 m2,持分 2/15,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5,總底價 107.1萬,保證金 21.5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1月9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7-3地號土地有新北市 汐止區汐平路2段52之1號建物、鐵皮棚架及水塔占用,部分土地係該建物後方 水泥空地、雜木林及菜園;37-4地號土地上有廠房後方廢棄廁所占用,部分土 地係雜木林;37-10地號土地有上開52之1號建物部分占用,部分土地係該建物 前方水泥空地。上開建物、設施及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收取權 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 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2.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3.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 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 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 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 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4.
37-3地號、37-4地號、37-10地號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 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 承受。
5.
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3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 開標)。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汐止區 姜子寮段石壁子小段 37-3地號
1,886 m2 × (2/15) × 1,200 元 - 35 萬元
= -4.8萬元
2.
新北市 汐止區 姜子寮段石壁子小段 37-4地號
2,556 m2 × (2/15) × 1,200 元 - 47 萬元
= -6.1萬元
3.
新北市 汐止區 姜子寮段石壁子小段 37-10地號
176 m2 × (2/15) × 1,200 元 - 5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點交
6,369.1 坪 / 1,60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550.1 坪 / 109.6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147.3 坪 / 14.1 萬
2025/6/23
2拍 不點交
111.9 坪 / 71 萬
2025/6/23
2拍 不點交
105.8 坪 / 57.1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206.4 坪 / 104.9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341.7 坪 / 17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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