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乾20774

台南市東區裕農路975之9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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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1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3,200
保證金:
640
總坪數:
69.2
坪單價:
46.2萬/坪
持分地坪:
31.4 坪
公告建坪:
69.2 坪
總現值:
1,049.8 萬
拍後增值:
-1,03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0 坪
附建坪:
9.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區 裕東段 28-7地號,面積 103.9 m2,持分 1/1,2,08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東區裕農路975之9號,建號 4648,持分 1/1,1,120 萬
一層:42.66二層:58.03三層:58.86四層:20.70騎樓:18.00合計:198.25 店鋪、住宅、停車空間陽台28.08,雨遮2.44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5/4/30,總底價 4,000萬,保證金 800萬,坪單價 57.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於111年年5月5日假處分查封時,
2.
二樓係由第三人生生月子餐租用中,另
3.
四樓 由第三人林家滿、洪曉貞等人居住使用,在場人稱三樓有一點漏水。請投標人及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有第三人林鉦淳、林子淳聲請假處分並經假處分登記(本院111年度司執全字 第127號假處分),拍定後不塗銷假處分登記,如經拍定,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投標人及應買 人特別注意。
5.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有假處分登記,拍定後不塗銷假處分登記。請投標人及應買人特別注意。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應買人 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區 裕東段 28-7地號
103.9 m2 × (1/1) × 101,000 元 - 2,080 萬元
= -1,03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2
1拍 不點交
26.7 坪 / 380 萬
2025/6/24
1拍 部分點交
25.7 坪 / 1,600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23.8 坪 / 1,000 萬
2025/7/2
2拍 點交
79 坪 / 856.8 萬
2025/6/24
2拍 點交
62.2 坪 / 1,294.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22.6 坪 / 85.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1.8 坪 / 48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1.5 坪 / 23.6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38.9 坪 / 631.9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0.7 坪 / 46.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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