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迅112930甲

臺南市東區光明段58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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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1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2
保證金:
102.4
總坪數:
23.8
坪單價:
21.5萬/坪
持分地坪:
23.8 坪
總現值:
699.2 萬
拍後增值:
18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區 光明段 581地號,面積 1,968 m2,持分 400/10000,51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6)
1拍,2025/7/1,總底價 1,000萬,保證金 200萬,坪單價 42萬/坪,停拍
停拍,2025/6/30,停拍
1拍,2026/3/17,總底價 1,000萬,保證金 200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2拍,2026/4/7,總底價 800萬,保證金 160萬,坪單價 33.6萬/坪,流標
3拍,2026/4/28,總底價 640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26.9萬/坪,流標
應買,2026/4/30~2026/7/29,總底價 640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26.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案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建物坐落。據鑑價報告記載: 系爭土地現為公寓建物。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 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建物均不在本 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 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為公寓大廈之基地,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 其上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 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其權利優先於其他 共有人。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區 光明段 581地號
1,968 m2 × (400/10000) × 88,817 元 - 512 萬元
= 187.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點交
25 坪 / 740 萬
2026/10/21
1拍 不點交
29.5 坪 / 1,255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2.8 坪 / 162 萬
2026/9/23
1拍 不點交
32 坪 / 421 萬
2026/9/23
1拍 不點交
16 坪 / 200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15.4 坪 / 350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15.5 坪 / 260 萬
2026/9/15
1拍 點交
90.6 坪 / 2,176 萬
2026/9/15
1拍 不點交
43.7 坪 / 1,6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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