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28─5地號位於新店區新烏路一段87巷麗水山莊社區之護坡;28─19地號位於新店區新烏路一段87巷麗水山莊社區之道路至守衛室前方;39─19地號位於新店區新烏路一段87巷麗水山莊社區之道路;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2.
本件拍賣標的經新北市新店區公所112年11月9日新北店工字第1122393972號函覆,該所未核發建築執照。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