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門鈴未響,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整間打通,區分為2 室,前應係做為幼兒園使用,尚有部分幼兒用品,地上均鋪設地墊。復經債權人查報,屋內為 無人居住空屋,幼兒園已無營業。
3.
據地政人員指稱,25-77地號土地為正義路2巷46之
5.
48之2前方及側方巷道與階 梯;25-78地號土地為正義路2巷48之2號右前方部分巷道、部分74巷22號房屋占用;25-79地號 土地為正義路2巷48之2號前方山坡地;25-80地號土地係位於正義路2巷42號前之巷道。
10.
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本件拍賣土地均有「內有部分法定空地」之註記事項,相關使用限 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六、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 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 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 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 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11.
本件拍賣土地均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