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42

臺南市東區光明段879-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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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3
保證金:
6.3
總坪數:
1.7
坪單價:
18.3萬/坪
持分地坪:
1.7 坪
總現值:
32.6 萬
拍後增值:
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區 光明段 879-1地號,面積 34 m2,持分 1/6,31.3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1,總底價 39.1萬,保證金 7.9萬,坪單價 2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民國114年2月26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79─1地號土地為巷道(251巷);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經現場勘查,標的現況為巷道供作通行使用。又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區 光明段 879-1地號
34 m2 × (1/6) × 57,500 元 - 31.3 萬元
= 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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